浙建协[2018]12号
温市建联[2018]8号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法律秩序,保护建筑施工企业合法权益,在浙江省人大代表提议和各界共同努力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公安厅于2017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犯罪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对规范建筑市场法律秩序及预防建筑领域从业人员违法犯罪将起到极大的作用,这是我省建筑领域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巩固浙江省建筑大省和强省地位将起到积极作用。 为宣传贯彻上述联合会议纪要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7年12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经商讨,将在温州联合举办宣贯培训。现将有关宣贯培训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法律维权办公室 三、培训内容 1、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章建荣 《浙江省公、检、法联合会议纪要重点问题讲解》 2、浙江省建协法务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裘红伟 《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及案例分析》 3、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秘书长 徐盛惠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背景及要点介绍》 4、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原教导员 李金龙 《建筑领域职务职务犯罪案件侦办难点及认定把握》 5、其他律师或企业分管法务负责人 四、参加对象 1、建筑企业负责人、法务经理、分公司经理、法务专员和项目经理等; 2、各地市律师和公、检、法人员。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1、2018年3月22日-23日,共二天。22日上午9点开始报到,下午1:30开始培训。 2、温州东瓯大酒店,地址:温州大道东建大厦(温州新南站斜对面) 电话:88099515 六、培训费用 1、800元(含会议场地、资料、餐费和师资费),住宿自理; 2、公、检、法人员免收培训费; 3、需开增值税发票的单位,请在现场交费时提供单位名称和税号。 七、参会报名方式 1、请参加会议代表填写回执(见附件),于3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八、联系方式 1、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教育培训部 联 系 人:湘 彤包奕林 联系电话:0571-81956258 81956283 2、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 李定胜 电话:18069773041 3、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联 系 人:王新华 李小聪 联系电话:0577-8882587888825848 附件:参会回执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