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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2017年国家优质工程摸底调查的通知

时间:2017-02-08 14:18:31点击:0

浙建协[2017]6号

浙工质协[2017]1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名额,努力将我省工程质量优、能体现浙江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工程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现将有关摸底调查通知如下:

一、工程竣工时间:

申报工程应是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期间已竣工,并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省企业在省内或省外承建(已获得省级质量奖)的工程项目,和省外企业在本省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报工程规模:

1、建筑工程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5万座(含)以上的体育场;

(2)、5000座(含)以上的体育馆;

(3)、3000座(含)以上的游泳馆;

(4)、2000座(含)以上的影剧院;

(5)、300间(含)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6)、350米(含)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塔;

(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8)、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的其他群体建筑工程,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9)、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物业管理优良。

除前款规定外,投资额在3亿元(含)以上的完整工业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完整交通工程(不含二级及以下公路)、完整市政和园林工程;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科技含量高、设计理念先进、施工工艺新颖、社会效益显著,能代表本行业建设领先水平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程项目。

2、其他工程:按中施企协字[2016]6号“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规定”组织申报。

四、对符合申报条件,但尚未取得省级以上优秀设计奖的工程项目,由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统一申报。

五、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项目,由各市建筑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初审汇总,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项目单位直接申报的工程,本协会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芬张丽萍

联系电话:0571-81956046   0571-81956211

电子邮箱:zxf_0571@163.com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五楼


附件:

1、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项目清单汇总表附件1

2、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在建项目清单附件2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一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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