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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2018年国家优质工程摸底调查的通知

时间:2018-02-11 16:27:14点击:0

浙建协[2018]7号

浙工质协[2018]3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工作,努力将我省工程质量优、能体现浙江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工程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现将有关摸底调查通知如下:

一、工程竣工时间:

申报工程应是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期间已竣工,已投入使用,并已于2017年前获得〝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省企业在省内或省外承建(已获得省级质量奖)的工程项目,


和省外企业在本省承建已获得〝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

三、申报工程规模:

1、建筑工程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5万座(含)以上的体育场;

(2)、5000座(含)以上的体育馆;

(3)、3000座(含)以上的游泳馆;

(4)、2000座(含)以上的影剧院;

(5)、300间(含)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6)、350米(含)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塔;

(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8)、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的其他群体建筑工程,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9)、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物业管理优良。

除前款规定外,投资额在3亿元(含)以上的完整工业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完整交通工程(不含二级及以下公路)、完整市政和园林工程;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科技含量高、设计理念先进、施工工艺新颖、社会效益显著,能代表本行业建设领先水平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程项目。

2、其他工程:按中施企协字[2016]6号“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规定”组织摸底推荐。

四、对符合推荐条件,但尚未取得省级以上优秀设计奖的工程项目,由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统一申报。

五、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项目,由各市建筑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初审汇总,于2018年2月20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项目单位直接申报的工程,本协会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芬张丽萍

联系电话:0571-81956046   0571-81956211

电子邮箱:zxf_0571@163.com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五楼


附件:

关于开展申报2018年国家优质工程摸底调查的通知{(浙建协[2018]7号、浙工质协[2018]3号).pdf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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