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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2016-11-23 16:30:06点击:0

浙建协[2016]72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建筑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法务工作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很多企业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我们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交流,展示一批在法务管理工作中已经取得经验的企业,把他们的一些先进认识、成功案例、有效措施、管理体系介绍给整个行业,推进企业法务工作,提升整个行业的合规经营水平。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施工企业新一轮的工程应收款拖欠问题日益严重,给企业的法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而且,随着“一带一路”、PPP、“营改增”等新的市场热点,经营方式、投资形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服务施工为主要内容的法务活动也面临新的挑战。针对当前建筑企业法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经与建筑时报商讨,决定联合举办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和组织
 会议主题: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建筑时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嘉兴市建筑业协会。
 二、会议时间和参加对象:
 会议报到:10月27日(周四)下午13:00至22:00;
 正式会议:10月28日(周五)上午8:30开始,会议一天;
 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华美达酒店(嘉兴市南湖区秦逸路32号);
 参加对象:本次会议由苏浙沪建筑业协会共同发起,邀请各地建筑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总经理、法务部门负责人、法务人员;各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其他关心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人士参加。
 三、会议主要议题和内容
 1、主题演讲: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邀请建筑业央企法务专家,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介绍法务工作的架构体系、定位、机制特点、管理方法等情况,以及实际运作过程中的体会和思考。
 2、专题交流:
 长三角地区多家建筑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律师,结合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个人的思考进行交流发言(具体交流内容见附件一)。
 四、其他会务情况
 1、参会报名方式:请参加会议代表填写回执(见附件二),于10月15日前以电邮、快递、邮寄、传真等方式,报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教育培训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五楼508室。
 联系人:包奕林  赵吉城
 联系电话:0571-81956283  87060792 传真:0571-81056226  
 邮箱地址:zjjx@zjjs.com.cn zhejiangjianzhufw@163.com
 2、会议费用:参会人员每人缴纳会务费900元,会议用餐、会务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3、会议交流材料征集:欢迎参会代表根据本单位法务工作的实践,以及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题”撰写交流材料,参与会议互动(见附件一)。对符合要求的交流材料,我们将整理成册。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建筑时报社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
 交流材料征集通知


   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主办,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协办,建筑时报社联合举办的“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将于10月28日在浙江嘉兴华美达酒店召开,为使这次会议真正达到“共享法务工作经验,集思难点痛点问题,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之目的。会议将向所有与会建筑企业和工程专业律师事务所代表征集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欢迎大家踊跃参与本次会议的互动,提供交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考题目(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题)
 1、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建筑企业法务工作如何定位?
 3、如何解决法律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的对立与冲突?
 4、如何改变企业法务部门“掺和的事情多,说了算的事情少”的现状,强化法务工作在企业经营决策和运营管控中的作用?
 5、怎样把企业法务工作融入到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变争议解决方面的事后救济为主,为业务活动的早期介入防范风险为主?
 6、当前工程款结算问题的特点?法务工作在处置该问题时有哪些新思路、新方法?
 7、法务工作如何服务企业的走出去战略,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作用?
 8、法务工作如何为企业参与的PPP项目,提供决策参考、风险防范和具体运作服务?
 9、你认为非常重要的其他问题。
 二、征集对象
 各地建筑企业法务工作者;工程专业律师;其他关心建筑业法务工作的人士。浙江、上海、江苏三地的上述人员优先。
 三、行文要求
 观点鲜明;密切联系当前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文字流畅、逻辑性强;提倡干货,议题集中;字数不限(建议6千字左右)。一般情况下不接受提纲和PPT演示稿。
 四、截稿时间
 1、有意愿提交“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的企业和个人,请与会议承办单位——建筑时报确认以下内容:作者及所属单位;交流材料题目或主要内容;是否已在其他媒体刊发;初定字数;预计完稿时间。
 建筑时报联系人:孙贤程;手机13817068164;
 邮箱:sunxiancheng@sina.com。
 2、最终截稿时间:请于10月16日前,将交流材料完成稿以Word文档形式电邮至建筑时报联系人孙贤程。
 邮箱(sunxiancheng@sina.com)。



附件二:


 建筑施工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回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部门


手机


代表姓名

职务

手机

是否住宿(单住/合住)




是□ 否□ (单□ 合□)




是□ 否□ (单□ 合□)




是□ 否□ (单□ 合□)




是□ 否□ (单□ 合□)

备注:








重要提示:
 1.参会代表请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此回执反馈至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五楼508室;联系人:包奕林、赵吉城;电话:0571-81956283  87060792,传真;0571-81956226
 邮箱地址:zjjx@zjjs.com.cn    zhejiangjianzhufw@163.com;
 2.会议酒店客房紧张,请务必于10月15日前,需向嘉兴华美达酒店预订,逾期不能保证入住。酒店联系人:张学峰;  手机:15257309866
 3.请于10月15日前,将参会代表的会务费(900元/人)汇入本次会议承办单位建筑时报社指定账户,报到时领取发票。建筑时报银行账号,名称:上海建筑时报读者服务部;开户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帐号:316117-00014429571
4.如需开增值税专票,请在回执备注栏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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