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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台州市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6-12-24 16:11:17点击:0

台政办发〔2016〕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台州市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着力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关键领域短板”三大历史任务的关键时期,也是台州市深化落实“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发展定位、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是关系城市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依据《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思路,结合自身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背景
 (一)发展回顾。
 1. 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大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六大工程”,开展“二十二大行动”,整体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在以下九大方面取得可喜成绩:
 ——产值持续稳定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8671.8亿元,是“十一五”的2.35倍,年均增幅达16.8%,实现了较快增长。方远、曙光、中博等3家企业建筑业产值首超100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
 ——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筑业累计完成省外产值4879.5亿元,是“十一五”的2.53倍,年均增幅达17.7%。出省施工比例由52%提高到56%,市场基本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形成江苏、安徽、上海、湖北4个超100亿元省外区域建筑市场,以及2个50~100亿元市场,18个10~50亿元市场。省外市场的开拓,为我市建筑业产值增长带来了强劲动力。
 ——质量意识普遍提高。经过多年的市场磨练,我市建筑企业的质量意识日趋强化,建筑产品的质量逐年提高。“十二五”期间,我市企业共创“鲁班奖”4项,其他国家级奖项15项,省级奖项285项,还创出一大批地市级优质工程。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我市狠抓安全生产,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开展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突出“四率”严加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络,开展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具备专业资质的企业总量不断增加,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由经营工程向经营企业转变,业务承接从单一的施工总承包向兼顾投资的合作方式转变,建筑业企业实力得到较大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业企业由565家增加到675家。其中一级企业由59家增加到97家,二级企业由154家增加到185家,特、一级企业占比由11.2%增加到15.2%。方远、曙光、天颂、华太等企业多次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方远入围“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标力入围“中国建筑业成长性百强企业”。
 ——社会贡献不断加强。2015年,全市建筑业实现地税收入29.3亿元,同比增长8.92%,占全市地税收入的12.58%。提供就业岗位77万个,为台州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筑业企业实现地税收入117.1亿元,向国家上交税金总额为291.5亿元。同时建筑业发展还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的发展,如房地产投资及建材业、五金、钢铁等。
 ——结构调整持续深化。“十二五”期间,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市建筑企业纷纷实现建造建筑产品向经营建筑商品转变,通过资本运作,涉足房地产、旅游商业、建材业、高新技术等领域,积极向建筑产业链的上下延伸、左右拓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如方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成集酒店、房地产业、建材(商品混凝土、加气砌块等)、高新技术(反光膜材料生产)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形成建设、地产、投资、酒店四大产业集团并驾齐驱的格局,增强了企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方远、曙光、腾达等企业均涉足BOT(建设、经营、移交)方式投资政府项目,进一步转变经营方式,加快企业结构调整步伐。
 ——设计行业稳步发展。至2015年,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到53家,其中甲级勘察设计单位9家、乙级18家、丙级26家。一级注册建筑师46人,二级注册建筑师54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70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4人,注册岩土工程师20人,注册电气工程师34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1人。2015年完成勘察设计合同额1596万元、勘察设计营业收入127157.1万元。
 ——绿色科技兴业成效突出。实施建设科技进步三年计划。7个工程列入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科研和推广项目,12个工程列入浙江省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面积达1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173万平方米。
 ——行业管理走向规范。2014年我市大力推进“有效招标”改革,切实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改出台《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台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公布247家市政企业、204家房建企业和2740名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修改出台《台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将信用分纳入工程招投标,推行诚信、技术、价格“三位一体”的综合评标新办法,促进工程招投标进一步迈向科学、公正、择优。
 2. 主要问题
 ——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台州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仍处于起步期,在降低资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加大科技研发方面与先进地区仍有一定差距。由于过往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仍依赖粗放型发展模式,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和整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未得到充分挖掘。
 ——产业转型有待进一步加快。特级企业和上市企业数量未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反映出在产业发展方式和企业效益水平方面仍存在改进提升空间,而龙头骨干企业规模不足也影响着整体抗风险水平。同时,受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的影响,台州建筑业也不可避免地遭遇市场环境遇冷、整体产能过剩、企业生存困境等难题,目前建筑企业仍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领域竞争,受外部环境影响正面临较为艰巨的形势和诸多潜在的风险,转型升级要求已经迫在眉睫。
 ——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业工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不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和工程造价等法规制度和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还不完善;监管手段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诚实守信的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面临考验,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业缺乏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和大师,优秀人才较为稀缺,注册人员数量也未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行业总体设计水平有待继续提高。建筑业技术工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农民工流动性大,技术水平不高,给行业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二)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规划的时间节点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的“第一个一百年”(2021年)高度重合,是中国从大国到强国冲刺的关键五年。这一重大调整变革时期充满着机遇和挑战:就国际环境而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经济复苏过程一波三折,世界经济格局、产业分工、地缘政治环境的不断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影响继续加深;就国内环境而言,我国正步入全面深化改革、拓展开放格局、加速结构调整的“新常态”阶段。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影响加深,改革、创新和新型城镇化“三大红利”逐步释放,资源、环境和人口老龄化“三重制约”更加严峻。对于“新常态”下的建筑业而言,一些原来在高速增长期被掩盖的风险和矛盾正逐步暴露出来,传统的发展模式和爆发性的增长速度已经难以为继。上述宏观环境的变化将进一步倒逼传统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妥善处理好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四者的关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违禁词程度上解放创新能力、释放增长活力,以改革创新思维谋求更大发展空间,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尽管转型期的阵痛不可避免,但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分别提出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以及“一个尊重”“五个统筹”要求,建筑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机遇,总体而言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阶段。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深入,对城镇的空间承载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建筑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基于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建筑质量、绿色环保、资源集约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已成为行业共识,各级政府相继出台各类政策文件,为“绿色化、工业化、装配化、信息化”引领行业新方向提供有力支撑,也有效推动着智慧城市、绿色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BIM技术从起步阶段迈入推广运用的深层次领域。另外,国家推进重点领域有效投资,进一步强化城镇棚户区、城乡危旧房改造及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建设,积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鼓励采用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这都为建筑业拓展业务范围、打造全新经营模式、加快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面对国际、国内宏观形势变化,党中央作出了“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战略新布局,结合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构筑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全新格局,也为建筑企业走出国门、拓展境外市场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建筑企业更应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抢占新兴领域和市场发展先机。
 “十三五”时期,台州将进入发展动力转换期、空间布局重构期、区位条件提升期、治理方式转型期的发展新阶段。作为国家第二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台州将立足“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的总体目标,加快转型发展步伐,着力推进三大历史任务,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力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区域竞争合作。在上述形势下,台州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求将更为迫切,对建筑业的发展也将提出更高要求。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台州建筑业不仅要积极响应行业发展要求,加快自身的转型提升步伐,同时也要为构筑现代化都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转移农村劳动力、提升城市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将产业壮大与城市发展紧密相连,不断增强对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面对愈加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台州建筑业的市场竞争会日益激烈,行业诚信体系将不断完善,这也要求企业必须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改革经营管理模式、加强风险控制力度、重视人力资源储备,从而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对接长三角城市群发展,按照“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台州市“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的发展定位,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探索新方法,以加快改革创新为主线,以产业化、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发展为导向,以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市场秩序为手段,以培育人才队伍为支撑,进一步提质增量,实现建筑业从传统发展方式向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变,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高转变,从劳动力密集型向机械化技术密集型转变,着力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将台州打造成为国家城乡建设转型综合示范区的先导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幸福感的提升作为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的。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致力于质量惠民,着力提升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品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注重提高行业队伍素质,促进从业人员全面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通过科技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提升建筑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立足我市实际,更加注重建筑业发展质量、结构和效益,努力创建台州品牌特色和优势,积极培育现代化龙头企业,提升科技、管理、标准化水平,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坚持开放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提高建筑市场开放水平,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和企业在建筑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加强大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强化企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继续加大“走出去”发展步伐,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障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改造,着力推进绿色施工,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等绿色适用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提升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减少事前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面的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诚实守信的行业自律机制建设,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监督机制。依托“互联网+”,建立全市共建共享的信息化平台。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建筑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筑业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国民经济平均水平,全市建筑业经济社会效益、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市场经营能力、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具体目标包括11个方面:
 1. 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以2015年产值2200亿元为基数,年递增7%左右,到2020年建筑业完成施工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确保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 5.5%以上。
 2. 企业规模。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到2020年,建筑业特级总承包企业达到8家,争取10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80家;全市年产值超200亿元的企业2家,年产值100—200亿元的10家,年产值50—100亿元的10家,10—50亿元的50家;实现上市企业2家。扶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壮大中介机构实力,甲级勘察设计企业达到10家;监理机构甲级20家、乙级15家;招标代理机构甲级10家;造价咨询机构甲级10家。
 3. 市场规模。到2020年,出省施工比例达到60%以上,形成200亿元以上区域性市场2个,形成100~200亿元区域性市场5个,形成50~100亿元区域性市场10个。“十三五”期间海外营业额累计达到50亿元。
 4. 结构调整。培育具有科研、设计、施工能力“三位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积极引导企业涉足能源、矿产、交通(公路、铁路、城市轨道)、水利、电力、港航等今后国家投资热点和重点发展行业的施工领域;不断优化专业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装饰、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结构更加合理。
 5. 市场监管。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以信息化为平台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实施企业、项目差异化监管,奖优罚劣,实行优质优价,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招投标市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明显改善,行业诚信状况明显好转。
 6. 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以预制装配式结构体系为主导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逐步建成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有序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形成一批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培育2~5家大中型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全覆盖。
 7. 科技进步。全市建筑业总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上游水平,全行业技术开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技术装备率、机械化施工水平大幅度提升。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企业累计创国家级工法30项、专利100项,累计30家企业设立市级技术中心,12家企业设立省级技术中心,1家企业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
 8. 绿色建筑。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城镇地区新建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以上。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积极应用地(水)源热泵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少于800万平方米。
 9. 人才培养。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专家和能工巧匠,执业资格人员等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到2020年,争取注册执业类人员达到10000人以上。
 10. 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新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在质量、设计、建筑节能、科技示范等方面创国家级优质(含市政金奖)违禁词工程15项以上,其中鲁班奖工程3项以上;每年创省级优质违禁词工程20项以上。
 11. 施工安全。全行业施工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的发生,每年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数量达到全省各地平均数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以改革创新理念为引擎,持续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1. 加快科技引领步伐。建立健全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向创新、科技和管理要效益,向高大难新项目要产值。制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完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以科技创新谋求助推建筑业发展的新动力。加大对企业自主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建立科技研发中心,通过产、学、研结合和组织技术攻关等方式,建立以专利、专有技术和工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建筑业技术进步指标和评价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2. 优化管理运营制度。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不断推动企业运行机制及行业监管制度创新,有效弥补市场监管的问题漏洞,建立与市场化运行相匹配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创新实现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总结并推广企业管理的有益经验,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创新,改革经营管理机制,创新人才管理理念,实行全过程管理等创新管理方法,探索高效的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3.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进建筑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提高行业生产效率。大力推进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信息统筹技术等在建筑业研发、应用和推广过程中的运用。全面开展BIM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推进BIM技术推广应用的方针政策,推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开展BIM技术推广应用的战略研究,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编制技术标准、研发关键技术、建设示范工程、构建技术共享平台、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等工作。积极引导建立行业数据库和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有机融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鼓励与支持专业应用软件的研发与推广。加快“互联网+”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运用,利用互联网思维改造升级传统建筑业,实现建筑业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三化融合”,促进企业管理升级。
 (二)以现代建筑业为目标,切实提升质量效益水平。
 1.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紧跟宏观趋势变化,加快转型调整步伐,培育建筑业现代化体系,实现从传统的房屋建筑业逐步向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格局转变,着力打造大建筑业产业格局。不断谋求产业发展新空间,积极向国家重点投资领域拓展,向建材产品、建筑机械、建筑制品等相关行业进军,向环保产业、新材料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上下游新兴产业延伸,加快形成完整、高效、协同的建筑业产业链。进一步明确各类企业的市场定位,构建和完善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格局,全面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
 2.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按照“扶强扶优、做专做精”的理念,培育组建一批资本雄厚、技术密集、管理一流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投资、收购、兼并、上市、合资、合作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实行跨专业、跨地区重组,形成一批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引导小而全、小而散的企业向“专、精、特”的方向发展。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企业为依托的建筑市场构架。“十三五”期间,实现新增4~6家总承包特级企业,20家一级企业,实现上市企业2家。培育1~2家具有科研、设计、施工“三位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3. 推行工程总承包。大力推动工程总承包方式,逐步实行建设与投资一体化运行模式,促进建筑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挥资本、技术优势,通过EPC(设计、采购、施工)、PMC(项目管理承包)等项目管理服务模式和PPP、BT、BOT等融资模式,积极参与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从单一承接业务向综合承接业务转变、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商转变,提高全过程综合承包能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4. 扶持中介服务行业。加快市场要素培育,支持中介机构发展。充分发挥设计在产业转型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壮大勘察设计产业,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以技术支撑为基础,向逐步把控工程价值链方向发展。提高建材、机械设备租赁、技术、信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完善建筑市场体系。严格规范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等中介服务行业。通过改制、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扩大服务领域,加快向覆盖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服务型企业转变。
 5. 加快技术装备提升。先进的技术装备不但可以提高施工效率、改进工程质量,而且也是企业施工能力、综合实力的象征。要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结合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投入更新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大力提高建筑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机械化施工能力,逐步形成施工现代化的技术装备体系。
 6. 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巩固和扩大国内外建筑市场份额,同时加快调整建筑业区域市场的布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和完善长三角、环渤海、中西部市场,积极开拓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海西和北部湾市场。以全国台州商会为平台,积极借助台州商人在全国市场经营中的资源和项目优势,借势借力,牵线搭桥,拓展业务。紧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积极帮扶企业获得对外承包经营资格,获得参与国际竞争通行证。已有外经权的企业要用足用好这一优势,加快国际市场开拓步伐,扩大亚洲市场,站稳非洲市场,拓展美欧市场。“十三五”期间,市场外向度达70%。涉外经营企业从目前10家增至20家。到2020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500~4000亿元,实现利税170~200亿元。
 (三)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手,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
 1. 构筑现代化建造体系。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主导的工业化体系,提高建筑构配件的模数化、标准化、系列化、定型化程度,加大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化生产比重以及在建筑结构体系中应用率,积极推行住宅建筑全装修,加快形成与现代建造方式相匹配的建设管理、设计、施工、安装体系。初步建立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逐步建成建筑工业化基地,有序推进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形成以一批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鼓励相关企业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联盟。2016年起,应在本区域内供地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10%装配式建筑,2018年起,应在本区域内供地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20%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2016年10月1日起,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
 2. 完善技术保障体系。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结合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投入更新技术装备,逐步形成施工现代化的技术装备体系。建立建筑工业化发展程度的完整评价体系和相应的统计标准;鼓励企业确立适合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要求的技术、产品标准和施工工法,指导和支持企业制订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改革完善适应工业化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3. 加大示范扶持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出台切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和具体规划,逐步增加政府专项资金投入,鼓励骨干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加快融资。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的国有投资项目,在确定建筑设计单位时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鼓励建立承包商名录,作为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优先选择对象。积极开展相关试点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和项目的建设。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在房地产和社会投资项目中加快落实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在农村集中连片建设用房项目中积极开展相应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独或联合设立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培育2~5家大中型工业化生产基地。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有序发展。
 (四)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有效夯实山海水城基础。
 1.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完善台州市绿色建筑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实现我市从建筑节能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编制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等内容,并确定各类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新建建筑绿色、节能、环保水平明显提高。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实现城镇地区新建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以上。
 要加快农村地区绿色建筑发展步伐,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应用绿色、节能材料和工业化建造技术,推进农房建造工业化,建成一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安全的绿色农房。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应用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提高生活污水治理的出水水质。
 2. 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健全和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有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切实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传输装置,并实现与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时上传。重点调查既有高耗能建筑情况,并及时制定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可采用全面节能改造和分部分项改造两种方式,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鼓励进行全面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要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确保质量安全。
 3. 推行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继续完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通过评选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等活动,推广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
 大力推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强化施工现场节电、节水和污水、泥浆、扬尘、噪声污染的管理。施工单位要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各种污染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施工现场采取道路硬化和裸露场地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切实控制施工扬尘。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探索将房屋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纳入城市房屋拆除管理,鼓励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4. 推广绿色适用技术。围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要求,加快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开展BIM技术应用,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淘汰落后、高能耗材料。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责任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推进建筑渣土的综合利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五)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积极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1. 强化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危害工程质量、市场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明确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咨询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责任,完善形成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突出建设单位在质量责任中的核心地位,加大对其质量行为的约束和规范。
 2. 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健全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建立健全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由对施工单位的监管为主转变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为主;由对实体监管为主转变为对各方主体行为进行监管为主;由以项目为单位,定人、定岗、定点监管为主转变为组织巡查、抽查为主。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强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突出对管理较薄弱项目的监管,突出对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的监管,突出对行为不规范和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管,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加强对企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的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提升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快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层面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效率,加快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可视化和智能化。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面的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市场保障机制,加大市场信誉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约束力。从市场监管的角度,完善失信惩戒和市场清出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各方主体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建筑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并通过监理协会建设等措施,引导监理企业诚信履约,治理监理市场的不规范行为,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尝试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利用保险的市场机制作用,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防控。由建设单位购买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强化工程质量终端责任的落实。由保险机构委托监理,可以有效解决质量安全责任虚置和监控主体责任权利不匹配问题,强化工程监理作为监控主体的责任和地位。通过采取浮动保险费率这一经济杠杆手段,将投保费率与投保者及相关参建主体的诚信、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和赔付率等情况挂钩,促进责任主体提高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能力。
 3. 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着重抓好对一线监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加强对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考核,进一步充实、完善监管队伍,以满足建筑业发展需要;加快工程检测能力建设,实现检测数据的试验标准化、采集自动化、付费网络化及报告的格式化。
 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水平。应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人员、工程项目、信用记录等数据库为基础的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改变监管模式,实现视频管现场、系统管人头的监管机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管理,实施跟踪管理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工程基本信息、进度及风险处置情况。加强同检验检测、安全技术支持等专业服务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以坚持依法行政为准绳,着力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1. 完善行业执法力量建设。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强化建筑业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开放、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及时清理、修订、完善各项市场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完善市场机制。
 2. 强化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承发包工程。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制度;加强承包企业资质管理,严格按资质等级承包相应的工程项目,禁止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严禁违规压缩工期、压级压价等市场行为。
 3. 加大工程造价管理力度。深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加强工程计价行为监督,逐步形成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多种计价方式并存的计价体系,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新机制;进一步加快造价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报送制度,逐步形成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及有关价格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动态采集、测算、发布机制;加强人才建设和咨询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可持续发展,注重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建立完善企业及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指导县(市、区)开展造价管理工作,建立造价管理联动长效机制。
 4. 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合同的履约监管,逐步推行工程建设担保制度。倡导诚实经营,信守合同的企业行为,加强招投标阶段合同主要条款合理合法性审核,加强工程合同签约指导和履约监管,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建立诚信机制。研究出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保证金统筹、银行和专门的担保公司为业主和承包方提供担保等制度措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保障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顺利履行。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完善工程结算和支付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拖欠信用评估和失信约束机制。实现“交易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机制,实施项目分类监管,重点做好国有投资和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简化非国有投资项目监管。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完善建筑业信用评价系统,体现择优原则,实行优质优价。
 5. 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行业协会负有管理企业的职能,是推动和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分会)的主导和管理作用,加强行业内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打破一切垄断行为,逐步建立符合行业规律和特点的自律约束机制。
 (七)以人才培育引进为支撑,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 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健全建筑行业人才发展机制,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利用好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引进计划,保障各类人才的待遇和优惠措施,大力吸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提高人才业务素养。增强人才意识,要创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培养人才、留住人才、聚集人才,形成由企业家队伍、管理人才队伍、技术专家队伍、现场施工管理队伍和一线技工、农民工队伍等构成的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人才队伍。
 2. 培育行业骨干人才。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大力培养行业顶尖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以人才支撑行业发展,带动提升行业技术和管理水平。通过举办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等培训,积极培养高水平行业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推动企业管理走上以高级职业经理人为主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以倡导绿色建筑、行业创新为契机,培养一支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的重点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制定相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我市建筑行业人才队伍。
 3. 健全素质提升体系。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和建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契机,明确各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强产学研结合,培养适应“新常态”发展需求的建筑从业队伍。针对不同从业人员在不同阶段对技术、知识等方面的不同需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逐步形成以建筑骨干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多层次建筑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注册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和安全三类人员、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关键岗位和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工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为高技能人才选拔和展示技能成果搭建舞台,为我市建筑业培养造就一批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
 4.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建筑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转变。统筹考虑与从业人员紧密相关的人才规划、招聘、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等内容,为优秀员工创造晋升平台,增强行业人才竞争优势。确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及创造性,提高从业人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为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针对台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及建设(规划)、发改、经贸、财税、审计、统计、科技、人事、劳动保障、安监、金融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建筑业发展扶持政策。建立促进建筑业发展的考核机制,将扶持建筑业发展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考核内容。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业发展课题研究,及时调查我市建筑业发展状况,研究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建立激励机制。
 鼓励各地以奖代补建立激励机制,对当地建筑业企业在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创优夺杯、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奖励;市级建立财政扶持机制,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争取设立企业荣誉奖、资质升级奖、违禁词工程奖、地方贡献奖、科技进步奖、境外开拓奖、高级人才奖等奖项,以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快又好发展;各县(市、区)应结合各地实际,建立相应的财政扶持机制,用于扶持本地建筑业的发展。
 (三)强化宣传动员。
 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和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公众对本规划的认识和了解,及时宣传报道促进建筑业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使得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能获得群众充分的理解与支持,有效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引导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2. 建筑业相关主要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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